長庚大學圖書館慶祝校慶活動–第二屆校園攝影比賽簡章

一、 主辦單位:長庚大學圖書館
二、 參賽資格:長庚大學教職員工生
三、 攝影主題:需以本校校園或圖書館建物、景觀、活動為主題
四、 作品規格:

1、 傳統、數位攝影、彩色、黑白不拘。
2、 繳交作品為8*10吋,不得裝裱、格放、劃線、加色、疊片、 裁切、連作、電腦合成不收。
3、 參賽作品每人至多3件。
4、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併附1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否則不予評審。
5、 原作底片(或數位檔)須隨作品一併附上。

五、 收件期間:93年3月22日至4月30日。收件地點:圖書館一樓櫃檯
六、 評選方式:由本校教師進行評選。
七、 獎額及獎金

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 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 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12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600元
以上各獎項不得重複得獎(取最高獎項為主);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八、 得獎名單:於93.5.10日於圖書館公布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九、 附則

1、 參賽作品及原作底片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
2、 得獎作品及原作底片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印刷、複製、刊登、展覽及出版等權利,上列權利不另致贈酬勞。
3、 參賽作品不得曾參加過國內外任何比賽,且需為本人作品。違規事宜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獎者並予追回。
4、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可適時修改,並公佈於圖書館,恕不另行通知。
5、 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