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一詞近十年突然非常熱門,了解定義後即不難發現文創產業早已存在我們生活週邊,若探索“文化創意產業”一詞之由來應是源自於英國政府推動Creative British之政策,其定義為:起源於個體創意、技巧與才能的產業,透過智慧財產權生成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也由於英國的成功,讓世界各國紛紛體認到該產業的存在性與重要性 ;也紛紛繼起推動創意產業相關政策發展,展現另一層面的國際競爭力,例如:德國與歐陸諸國的設計與精品、日本動漫與遊戲、美國電影與數位內容、以及近年帶領韓國快速崛起的影視與遊戲產業,其帶動的經濟產出效能絕不亞於高科技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理論與實務》與《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這兩本書可一窺文創產業在台灣與世界各國的政策與現況,以及相關學術理論討論。
台灣政府也於2008與2010年宣布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確定推動15+1項目(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文化資產與展演、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廣告、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設計品牌與時尚、建築設計、創意生活、流行音樂與文化等),同時規劃五個創意產業園區(臺北華山、高雄駁二、台中、台南、花蓮)以及後來臺北松菸文創園區、紅樓文化特區、台南老屋欣力等成功老建築社區轉型的案例,以及商業經營主導的“中山北路”(涵蓋光點與當代藝術館)與“圓山花博(集食行樂)“等文創聚落成型,逐步證明“文化創意”在台灣已臻產業經營之規模。《點石成金:30個文化創意產業X檔案》與《文創進行式:走訪25個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現場》可以從案例中了解文創產業諸多風貌,是可以輕鬆閱讀的推薦書籍。
創意、設計、空間、文化、與商業模式可視為文創產業主要構成要素,其中創意(創新與創造力)、商業(創新模式、行銷)、內容(商品、文化、空間、影音、數位內容等)更被視為三個主要面向。《今天創意教什麼-進入文化創意產業必修13堂課》與《文化創意產業讀本》此兩本書針對創意、商業及內容此三個面向有精闢的分析與陳述,值得推薦閱覽。文創產業在台灣仍處於高度發展階段且具高產值潛力,尤其對於本校學習設計、商業與管理領域學生,值得投資時間了解,同時也建議課餘時間可以到相關場域參觀來感受文創產業的獨特魅力。
指導老師:工業設計學系 蔡誠一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