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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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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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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視聽中心屬於公共場所,其所播放之資料應有公播之授權。故視聽中心所提供之設備僅供讀者使用本館已購置公播權之館藏,讀者不可於本中心使用機器設備播放自行購置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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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因教學需求且教師在場,依著作權法則教師可播放非公開播映版權之資料作為教學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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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依著作權法,讀者不得複製(拷貝)視聽中心所提供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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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資料借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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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外視聽資料借閱處理 |
館內視聽資料借閱處理 |
| 服務對象 |
長庚大學教師、職員 |
長庚大學教師、職員、同學 |
| 借閱方式 |
本人持職員證至視聽中心辦理 |
本人持學生證或職員證至視聽中心辦理 |
| 借閱期限 |
借期為『七天』 |
限館內使用 |
| 續借 |
視聽資料一律不得續借 |
視聽資料一律不得續借 |
| 逾期罰款 |
每日每件三十元
教職員寬限二天 |
限館內使用 |
| 借閱數量 |
教師:20卷(包含圖書+視聽資料)
職員:20卷(包含圖書+視聽資料) |
3卷 |
| 備註 |
當月期刊包括CT、CD、附件皆不能外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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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放映室借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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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放映室預約(限教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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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室三、四優先提供教師教學上課預約使用 |
| (2) |
若教師預約其他放映室時,以第六放映室為主 |
| (3) |
需在教學日前二週由學生/教師親自或教師電話預約,填寫「團體放映室預約單」 |
| (4) |
單上所有項目均須填妥,特別是聯絡電話、電子郵件、所需使用設備、是否使用館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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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放映室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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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室一、二、五、六:最少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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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室四:最少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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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室三:最少4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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